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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刘少奇
  一九五○年
  十一月十四日

1904-1920
1921-1930
1931-1940
1941-1950


 

               1904-1920


1904年
  4月30日 出生于湖南省湘阴县塾塘乡唐家桥(今属汨罗市)的一个乡村教师家庭。名培国,号二南。

1909年
  随父亲任裕道寄宿课读湖南省公立作民两等小学堂。

1911年
  正式进入湖南省公立作民两等小学堂读书。

1912年
  1月28日 以学年总平均84.17的最优等分数获得作民两等小学堂修业文凭。

1914年
  随父亲到塾塘乡任氏序贤初等小学住读。
  在此年的作文《民生在勤》、《自立》中分别写道:“用本国之货以挽回利权,则民生何至日艰矣!”;“世界之人皆以自立为要,吾国四万万同胞欲保国家非自立不可”等。

1915年
  夏 序贤初等小学毕业,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高等科。

1916年
  10月 加入一师附小组织的学艺会谈话(即“演说辩论”)部。
  11月 参加湖南省长沙教育会举行的追悼蔡松坡(蔡锷)大会。会后作文《追悼蔡公松坡感言》,慨叹:“吾人可不急起直追,继公之志乎!”
  12月 参加湖南省立第一师范高小部及国民部联合会操。后作文《说体操之利益》道:“国何以强,强于民;民何以强,强于身;而身何以强,体操锻炼而强之也。”而国民教育“于德育、智育之外,并重体育”,以“养成其协同尚武之精神,坚忍耐劳之习惯,活泼强健之身体。欲以救人民之文弱,国家之衰微也”。

1917年
  继续在湖南省立第一师范附属小学高等科学习。

1918年
  秋 高小毕业,考入长沙私立明德中学十七班就读。
  11月 参加湖南各界庆祝第一次世界大战胜利的提灯会。会后作文《提灯会纪事》道:“退而思之,我国之庆祝,止负协约之名而无协约之实,亦可愧也。自后我国可不力自振刷乎!”。
1919年
  春 转入湖南第一联合县立中学(即长郡联立中学)第二十五班就读。
  本年 积极投身“五四”运动,开始接受革命思想。运动中受长郡中学学生爱国会的聘请,课余担任“贫民半日学校”二、四、七班的音乐课教员。

1920年
  8月 参加毛泽东等正在筹建的俄罗斯研究会,并由该会推荐首批赴上海入“外国语学社”作留俄学习准备。在上海“外国语学社”,首批加入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。